亳州市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 托起困难群众“幸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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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民政系统围绕兜底保障,深化制度改革,强化体系建设,落实落细各项救助政策,创新创优救助服务,用心用情为民纾困,稳稳托起了困难群众幸福底线。
低保政策高效实施。市民政系统严格执行“凡进必核”“联审联批”“长期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死亡、婚嫁迁出等月零报告制度,2022年底,我市保障低保对象22.8万人,其中新识别低保对象14325人。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落实做细。我市照料服务协议全员签订,全市2.6万名特困人员均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照料服务人(机构)签订了新版照料服务协议。照料服务制度严格执行,住院护理保险全面覆盖,为全体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特困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根据病种、医院和自理能力等级等,按天申报60元至150元不等的赔付金额,每年度最多可申报赔付120天,2022年,累计赔付3167人次247.4万元。
临时救助制度有效发挥。2022年9月,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印发后,共在急难发生地对非本地户籍人员实施临时救助26人次。各项制度高效衔接,困难群众接受临时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困难的,协助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等保障范围;困难群众在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期间,符合条件的根据困难程度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后,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物质+服务”多元救助模式加快形成。我市大力发展服务型社会救助,将县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定为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1%,比例为全省最高。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精神慰藉、情绪疏导、权益维护等专业化服务,推动社会救助由给钱给物的单元型救助向“物质+服务”的多元型救助转变。2022年,我市共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项目46个,合同资金894.2万元。
基层能力建设取得突破。社会救助协理员配备到位,目前,我市1348个村和社区已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1413名。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到位,我市1348个村和社区全部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建立比例100%。88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社会工作站,实现全覆盖。
记者 武景 通讯员 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