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简讯:亳州1.7万个新增泊位让停车更便捷

2023年,亳州市中心城区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7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新增2550个以上;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机制;新建住宅小区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我市《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为行动开展制定了具体目标和详细的工作安排。

引导单位停车位晚间对外开放


(相关资料图)

在新建配建城市停车泊位方面,《方案》明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应按不低于1:1.2标准配建。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按照城市停车设施相关规划要求,中心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增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泊位;新建医院、商场、学校等公共建筑按规范配建公共停车泊位;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先在公交枢纽站规划建设停车换乘停车场。

在改造新增城市停车泊位方面,利用城中村空闲地、短期内无开发项目的已征空闲地、边角地,已有城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中小学校操场和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改造建设公共停车泊位。

在盘活新增城市停车泊位方面,鼓励公共建筑、单位、小区等停车场推行“错时开放”,引导公共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盘活新增一批公共停车泊位。

我市还将调整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停车设施。

在增加停车泊位数量的同时,我市还不断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让停车位“流动”起来,提高使用效率,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机制。加强道路周边违停治理,规范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形成综合联动机制。

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充电桩

完善的停车配套服务不仅能提升停车体验,提高车位使用率,还能有助于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有机统一。

《方案》明确提出,完善停车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或公共停车场应100%预留安装条件,其中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新模式。

我市将支持停车场多元经营。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开展便民洗车点试点建设,大力推进停车场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充电。

多举措支持停车设施项目建设

《方案》指出,完善用地政策。支持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用地。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按划拨方式供地;其他公共停车设施,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统一组织建设运营。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在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方面,积极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专项资金,结合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绩效评价,对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采用贴息或奖补等方式给予支持。

我市将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在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进行报批和管理。

记者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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